张金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伊滨区旭辉中央公园社区幼儿园园舍改为综合性城市书屋”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洛幼治〔2019〕1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已移交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违规出租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或闲置不用、挪作他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旭辉中央公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已于2023年7月27日正式移交至区管委会,其使用性质须符合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功能,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因此,将该园舍改造为综合性城市书屋的提议,与现行政策要求不符,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旭辉中央公园小区紧邻洛阳市实验幼儿园新园区,该园区规划有幼儿园与托育园。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经区教体局与市实验幼儿园协商,拟将旭辉中央公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改造为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幼儿教师发展中心及实训室,并纳入实验幼儿园新园区进行统一管理,作为该园功能体系的有效补充。
此次资源整合,通过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幼儿教师发展中心、实训室等功能区域的协同发力,构建起“培训—实践—研究”三位一体的学前教育发展体系,将全方位提升伊滨区学前教育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伊滨区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对我区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