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晶婧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主持街道全面工作;
赵 言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常委会主任 负责值班通联、机要保密、档案史志、机关事务管理、公务接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工信、统计、商务、信用、招商引资、万人助万企、楼宇经济、地企合作、循环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击非法集资、工会、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平安建设、依法行政、司法应诉、人民调解、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安全感、邪教处理、扫黑除恶;分管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联系派出所、交警队、法庭,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潘 润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副书记 负责党建、组织、政协、人事、老干部、财政、税务、金融业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审计、统战、群团、民族宗教、团委、文明城市创建、物业管理、安置小区管理、扬尘治理、城市治理、城市防汛、征地、拆迁、安置、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党建办、财政所、三资中心、协税办、创建办、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含征迁安置办)。联系老干支部、税所、农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王 峰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国土规划、土地监察、农业农村、水利、国土绿化、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环境卫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监管和市场运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生产、动物防疫、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政治、土地违建查处、水利工程、节水工作、河长制、河道采砂治理、市容市貌治理、交通安全、市政养护、路长制等工作;分管纪检办、农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刘曦文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协助潘润同志负责党建、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负责宣传、民政、养老、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事业、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新农合、新农保、社会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就业、劳动力转移、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文化旅游、文化市场管理、娱乐场所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旅游开发、旅游市场管理、文物保护利用、节会组织与管理、教育体育、便民服务、网络舆情、12345便民热线(110城市应急联动)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共服务办、退役军人站(民政所);联系卫生院。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李昱毅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协助赵言同志抓好政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民兵训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防灾、消防安全、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环保攻坚、散乱污治理工作;分管应急办、消安委办公室(消防队)、武装部;联系消防救援大队。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郜全峰 街道书记助理、党政办主任 协助赵言同志抓好办公室工作,协助潘润同志抓好征地、拆迁、安置、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党政办、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含征迁安置办)。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强化“龙头”带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扶贫开发、人民武装等行政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与社会发展相关的行政工作。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政策和措施,负责辖区内公共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制,指导、支持和帮助辖区内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负责社区建设与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进行日常监督;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工作。
(八)服务辖区经济发展。负责采集辖区内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负责街道财政管理工作;做好社区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配合辖区内的征迁改造及项目建设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做好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深化“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十三)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建设相关工作。做好本街道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上级派驻本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工作。
(十四)做好人大、政协相关辅助性工作。
(十五)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 |
电话:037961120003 |
党建办 |
电话:037961120003 |
农业服务中心 |
电话:037961120003 |
纪检办 |
电话:184****2388 |
城市建设管理和项目推进办公室 |
电话:037961120003 |
平安建设办 |
电话:037961120003 |
财政所 |
电话:037961120003 |
应急和安全监管办 |
电话:037961120003 |
社保办 |
电话:037961120003 |
营商办(工办统计办) |
电话:037961120003 |
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
电话:037961120003 |
公共服务办 |
电话:037961120003 |
综合执法大队 |
电话:037961120003 |
创建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
电话:0379611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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