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益 党 委 书 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履行镇党委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张峰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高帅红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国家安全、政法、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邪教处理、信访稳定、人民武装、人防战备、民兵预备役、民兵训练等工作;分管社会管理创新办;联系分包上徐马、苏沟;
李 萌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党委副书记 牵头党的建设、组织、党政办公室、干部、人事、思想宣传、意识形态、娱乐场所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负责政协、工会、国土利用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矿山资源整顿、土地执法监察和违建查处、全域遏制私搭乱建、住房,建设、物业管理、文明城市创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经济运行、统计工业经济、民营经济、信息化建设、企业服务、万人助万企、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分管国土资源所、创建办、经济发展办;联系分包刘窑、下徐马;
孔 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优化政务环境;分管纪检办;联系分包魏村、袁沟;
介 盼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农业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生产、畜牧业发展、动物防疫、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管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乡村振兴、旅游环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农业服务中心);联系分包苇园、陈沟;
张秀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协助李萌同志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干部、人事、思想宣传、意识形态、娱乐场所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统战、群团、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宣传办;联系分包杨沟、西山张;
申宏军 派出所所长 协助高帅红同志抓好政法、信访等工作;分管派出所;
于潇茵 副镇长 负责文化事业、文化市场管理、旅游开发、旅游市场管理、文物保护利用、医疗保障、爱国卫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民政、养老、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事业;分管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所)。联系分包刘沟;
柴松山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协助高帅红同志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工作,协助李萌同志抓好思想宣传、意识形态工作;
许宏伟 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李萌同志抓好党政办公室工作,负责值班通联、机要保密、信息、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机关事务管理、档案史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城市应急联动);分管党政办公室;联系分包雷村;
王佩利 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财政税务、教育、体育等工作;分管财政所(三资办);联系分包东宋、南宋;
温军伟 副科级干部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扬尘治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管理与保护,城市管理、交通、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分管安全监督管理所(环保所)、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分包老井、潘沟;
尚雷军 司法所所长 负责司法工作;联系分包耿沟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镇、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产业升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同做好辖区内的征迁改造及项目建设工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五)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扶贫开发、人民武装等行政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六)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与社会发展相关的行政工作。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政策和措施,负责辖区内公共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辖区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负责社区建设与管理;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做好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十三)深化镇“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十四)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建设相关工作。做好本镇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上级派驻本镇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工作。
(十五)做好人大工作,协助做好政协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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