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滨自采-2025-49号
2、项目名称:2025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序号 |
编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伊滨自采-2025-49号 |
2025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 |
150000.00 |
15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项目概况:2025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面积共计0.3万亩,涉及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伊滨区)庞村镇、光武街道,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电力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2025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
5.3采购范围:2025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6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他相关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1010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滨区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洛阳伊滨区科技大厦10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79-61277699 138****5707
2025年9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