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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预公告

洛示范管公〔2025〕26号

2025-10-09 11:00 2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地块一:东至道湛街西侧红线、西至道湛街东侧红线南至道湛街北至康庄路涉及孝文街道西棘针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二:东至西棘街、西至诸葛大街南至兰台路北至兰台路涉及孝文街道西棘针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三:东至刘井巷、西至福民巷南至福民巷南侧红线北至福民巷北侧红线涉及孝文街道刘井社区、诸葛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四:东至玉溪东街、西至玉溪西街南至伊洛东路北至伊洛东路涉及孝文街道康庄社区光武街道申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五:东至玉溪西街、西至玉溪西街西侧红线南至中信路用地北至兰台路涉及孝文街道王府社区李村街道提庄社区、光武街道下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六:东至光武大道、西至孝文大道南至玉林路北至玉林路涉及孝文街道王府社区李村街道提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七:东至提驾庄街、西至孝文大道南至中信路北至中信路涉及李村街道上庄社区、李西社区、光武街道下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八:东至司马光路、西至光武大道南至司马光路北至司马光路涉及李村街道上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九:东至司马光路、西至提驾庄街南至司马光路北至梁村路涉及李村街道上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十:东至新源路、西至水连寨街南至新源路北至水连寨街,涉及光武街道袁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区管委会将组织征迁安置服务中心李村街道办事处、孝文街道办事处、光武街道办事处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要求,区管委会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109日至20251022日。

    特此公告。

                         

 

 

                                              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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