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地块一:东至道湛街西侧红线、西至道湛街东侧红线、南至道湛街、北至康庄路,涉及孝文街道西棘针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二:东至西棘街、西至诸葛大街、南至兰台路、北至兰台路,涉及孝文街道西棘针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三:东至刘井巷、西至福民巷、南至福民巷南侧红线、北至福民巷北侧红线,涉及孝文街道刘井社区、诸葛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四:东至玉溪东街、西至玉溪西街、南至伊洛东路、北至伊洛东路,涉及孝文街道康庄社区、光武街道申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五:东至玉溪西街、西至玉溪西街西侧红线、南至中信路用地、北至兰台路,涉及孝文街道王府社区、李村街道提庄社区、光武街道下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六:东至光武大道、西至孝文大道、南至玉林路、北至玉林路,涉及孝文街道王府社区,李村街道提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七:东至提驾庄街、西至孝文大道、南至中信路、北至中信路,涉及李村街道上庄社区、李西社区、光武街道下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八:东至司马光路、西至光武大道、南至司马光路、北至司马光路,涉及李村街道上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九:东至司马光路、西至提驾庄街、南至司马光路、北至梁村路,涉及李村街道上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拟征地块十:东至新源路、西至水连寨街、南至新源路、北至水连寨街,涉及光武街道袁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区管委会将组织征迁安置服务中心、李村街道办事处、孝文街道办事处、光武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要求,区管委会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2日。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