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对洛阳市城乡一体还示范区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在洛阳市伊滨区农业农村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2.项目编号:伊滨自采-2025-84号
3、采购方式:询价(采取总价150000.00元不变,选择供应药品量多者)
4、预算金额:150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7、服务周期:3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及失信行为;(4)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采购需求
按照《《河南 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防 灾救灾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36 号)》中资金使用方向,选择小麦用杀菌剂(噻呋酰胺和戊唑醇),供应不少于1.5万亩用量。
①供应商所提供的杀菌剂必须具备“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杀菌剂登记作物包含小麦,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农药三证”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提供“农药三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②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1)杀菌剂的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2)检测报告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可以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印刷资料。
③供应商提供农药产品有一项不满足采购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所报总价不能超出控制价,超出无效。报价应包含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市场浮动因素及相关的税费等一切费用;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药品量多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1010室。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洛阳市伊滨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1016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38****5707
洛阳市伊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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