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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可获信用助学贷款

2014-08-18 14:49 4450

    即日起至9月20日,我区家庭困难大学生可获信用助学贷款。信用助学贷款无抵押、无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 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贷款个人不付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最低1000元。

考上本省高校的学生,可到高校直接办理信用助学贷款。考到省外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时,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https://sls.cdb.com.cn)申请。详细情况请拨打咨询电话:69660896 或133338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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