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伊滨区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坚持项目带动、严格标准,坚持目标牵引、量化考评,全面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创模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深入宣传新环保法,切实提高民众环保创模意识。
邀请市环保局领导专家围绕新《环保法》对全区环保系统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伊滨区环保执法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确保新《环保法》贯彻施行。向全区机关单位和企业发放新《环境保护法》册子、宣传彩页等5000余套,出动环保人员100人次、宣传车辆50台次,在伊滨新讯、管委会网站等媒体登载新法内容,对新法法条、亮点进行详细阐述,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二、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强化重点污染企业监管。
一是环境监察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去年,全区共执行环境巡查158次,对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共进行现场专项检查50次,查处违法行为5起,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10份。二是每月召开一次环保例会,督查通报各镇存在的环保问题,确保隐患整治率达到100%。三是组织偃师市东园化工有限公司、洛阳市太学染化有限公司完成了两次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了该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三、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通过深入持续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关闭取缔拆除一批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长期非法生产的大气污染企业,及时发现取缔小化工、小电镀、非法石英砂厂等污染企业,确保“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无反弹。通过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对辖区非法石英砂厂全部采取集中断电取缔,杜绝粉尘污染。二是完成城市区剩余5家燃煤锅炉企业的拆除或改清工作。三是组织4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四是组织全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全部完成油烟整治任务。五是督促协调辖区10家加油站抢抓工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六是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区环保文物局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环保大检查等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对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养殖小区和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督促整改,向环境违法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20多份。
四、加强露天烧烤、扬尘专项治理,狠抓源头管理。
一是加大露天烧烤管理力度,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由区创建办联合区综合执法大队、交巡警大队、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司坚持每晚对重点地段的整治。二是加大散流体运输管理力度,采取“分部门牵头、按属地负责、从源头治理”的原则,成立伊滨区城市管理指挥部,由管委会副主任禹红卫任指挥长,每天上午8点由禹红卫牵头创建办、创模办、交巡大队、规划建设局、五镇等相关单位参加,通报前一日发现问题,强调近期工作重点,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督促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五、按时办结环保投诉件,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通过召开环保例会和重点问题督查督办,通报各镇环保投诉情况,对重大环境投诉案件实行现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去年,该区共接到环保投诉140起,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接近100%。
六、以蓝天、生态、安全三大工程为重点,深入推进创模工作。
区创模办通过建立“日例会、周台账、月汇报”等工作推进机制,采取周进度统计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相关创模成员单位层层督查,狠抓落实,去年承担的创模任务23项,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
下一步伊滨区将结合2015年环保暨创模工作任务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以实施新环保法和创模工作为契机,努力打造美丽伊滨、生态伊滨、和谐伊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