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机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伊滨区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指导意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督查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与财政局、组织人事局等职能部门配合建立了协同联动机制。二抓村务公开。每月7日组织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区106个行政村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不公开和公开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三抓专项治理。通过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共处理作风纪律问题26个,责任追究33人。对惠农奖金使用情况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0次,督办查处27个问题,问责16人。四抓巡查问责。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等制度,不断创新巡查方式方法,采取建台账、回访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2015年共查办案件60起,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60人,挽回经济损失476.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