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残疾人学知识、学文化,缓解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的学费负担,我区今年继续对残疾人大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发放助学金补贴。
据悉,此次申报对象为伊滨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本人持有或父母持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2016年考取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残疾人大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残疾人大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二代)、准考证、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有低保的复印低保证(无低保证开具贫困证明);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持父(母)《低保证》(无低保证由村出具家庭贫困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残疾人证(二代)、户口本(证明残疾人与子女关系)的原件和复印件,子女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有低保的复印低保证,向户籍所在地镇民政所提出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