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
专项巡察伊滨区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从2017年6月14日开始,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对伊滨区党工委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工作。6月14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伊滨区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侯运通同志作巡察动员,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李鹏飞同志作重要讲话,区党工委书记孙忠信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我区各镇书记、镇长、副科级以上干部200余人参加会议。
侯运通同志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和干部管理权限,本轮巡察对象是伊滨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工作将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根据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市委巡察组将主要通过听汇报、查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巡察。巡察结束后,伊滨区党工委要按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整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会上,候运通对巡察工作的方式、要求和工作时间节点等进行了明确。
李鹏飞同志强调,开展巡察工作对完善党内监督、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伊滨区党工委和巡察组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定力,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要求伊滨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一要统一思想,认清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突出重点,有效推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压实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伊滨区党工委要配合巡察组落实好有关纪律要求,对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帮助市委巡察组依纪依规做好巡察工作。
孙忠信同志表示,市委第二巡察组到我区开展专项巡察,既是代表市委,对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监督,也是对我区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鞭策。区党工委一定全力支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巡察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伊滨区党工委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并恳切希望巡察组多提批评意见;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定虚心接受,主动剖析,及时整改,绝不回避敷衍。一是思想上一定真重视,迅速统一各级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行动上一定真配合,严守巡察工作纪律,保证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态度上一定真诚恳,虚心接受巡察意见,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孙忠信要求全区各镇、各部门,要把这次巡察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振奋精神、加快发展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健全机制、提升能力的过程,向市委和巡察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动员会上还安排了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工作。
巡察期间开通如下渠道,受理群众举报:
值班电话(工作日8:30-12:00、15:00-18:30,可接收短信举报):177****9957
邮政信箱:洛阳市委巡察组2号信箱
电子邮箱:lyswdexczyb@163.com
信访窗口:伊滨区信访接待大厅(伊滨区管委会大门西100米)设置接待窗口,受理反映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问题线索。
另外在巡察组驻地、伊滨区管委会机关、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置举报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