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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十个严禁”确保廉洁“双节”

2019-09-12 17:45 8643

9月9日,区纪工委下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重申“十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十个严禁”即: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岀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违规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珍稀药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全区各级纪检部门将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精准整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聚焦问题,主动出击,以小见大,由易到难,用典型案例,推动作风建设巩固提升。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纪检部门将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事实为根据,以纪法为准绳,分类处置、惩防并举,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不摸高压线;通过开展讲家史、谈家训,立家规、正家风活动,倡树廉洁家风,营造健康、廉洁、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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