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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淤地坝2025年度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2025-04-10 10:06 2676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关于公布淤地坝2025年度安全度汛

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按照洛阳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等工作要求,根据各镇报送情况,形成2025年度淤地坝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淤地坝三个责任人。

各镇、街道办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抓紧组织落实辖区内水库、淤地坝、堰塘等重点部位安全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原责任人变动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并做好报备和公示。

二、明确淤地坝三个责任人职责及履职要点。

(一)行政责任人职责及履职要点。

1. 行政责任人职责:1)进行淤地坝安全度汛检查;(2)掌握淤地坝工程基本情况,熟悉防汛预案内容;(3)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发生险情时及时指挥人员撤离避险和应急抢险等;(4)协调落实工程维修养护、巡查人员报酬等日常管理经费。

2. 行政责任人履职要点:1)掌握了解淤地坝基本情况。掌握淤地坝名称、位置、功能、库容、坝型、坝高等基本情况,了解安全鉴定情况;掌握淤地坝主管部门和淤地坝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及防汛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信息,了解其联系方式;了解淤地坝下游集镇、村庄、人口、厂矿和重要基础设施等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2)协调落实防汛安全保障措施。督促淤地坝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制定和落实淤地坝防汛管理各项制度,落实防汛预案编制与演练等防汛重点环节,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督促淤地坝防汛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履职尽责;协调落实工程巡查管护和防汛管理经费,落实防汛物资储备,解决淤地坝防汛安全重大问题;(3)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组织开展汛前、汛中防汛检查,遇暴雨、洪水、地震及工程发生异常等,及时组织或督促防汛技术责任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淤地坝安全状况,溢洪道是否畅通,防水设施是否正常,安全隐患治理是否完成;是否严格空库运行;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落实、交通通信保障等情况;(4)组织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淤地坝发生重大汛情、险情、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5)组织参加防汛安全培训。任职期间应做到培训上岗,新任职的应及时接受防汛安全培训;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等方式。督促防汛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参加淤地坝安全度汛技术培训。

(二)技术责任人职责及履职要点。

1. 技术责任人责任:1)进行淤地坝安全运行检查;(2)掌握淤地坝工程基本情况、运行状况和安全隐患;(3)指导巡查责任人开展淤地坝巡查工作,提供隐患处理技术指导;(4)协助行政责任人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发生险情时为避险、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指导。

2. 技术责任人履职要点:1)掌握了解淤地坝基本情况。掌握淤地坝工程状况、管理情况和下游影响,包括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以及库容、坝型、坝高,了解下游影响范围内集镇、村庄、人口、厂矿、基础设施等;掌握淤地坝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及防汛行政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信息,了解其联系方式;了解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了解淤地坝管理相关要求和有关专业知识;(2)掌握了解淤地坝安全状况。通过现场检查、防汛检查、日常巡查、安全鉴定等途径,掌握淤地坝安全状况和主要病险隐患;掌握淤地坝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及治理情况,以及隐患消除前的控制运用措施;及时向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淤地坝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状况和防汛安全重大问题;(3)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协助防汛行政责任人开展汛前、汛中防汛检查,组织开展汛后检查,遇暴雨、洪水、地震及发生工程异常等情况参与或及时组织开展检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针对淤地坝安全、防汛安全和巡查责任人报告的工程异常进行检查,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特别检查,协助开展隐患治理;(4)指导防汛巡查和安全管理。指导防汛巡查责任人,按照巡查部位、内容、路线、频次和记录要求做好巡查工作;保持溢洪道畅通,落实空库运行;做好坝体、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建筑物的日常管护,做好工程档案管理。指导、组织或参与编制淤地坝防汛预案;协助防汛行政责任人组织应急演练;(5)协助做好应急处置。了解淤地坝防汛预案以及防汛物资、抢险队伍情况;淤地坝出现汛情、险情、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向防汛行政责任人报告;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助做好应急调度、工程抢险、人员转移和险情跟踪等;(6)参加防汛安全培训。上岗前及任期内应当接受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等方式。

(三)巡查责任人职责及履职要点。

1. 巡查责任人责任:1)熟悉掌握放水设施开启时间、数量、次序等操作规定;(2)负责汛前巡查坝体、放水和泄洪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清理放水设施淤积物,放空坝内蓄水;(3)做好日常巡查,密切关注雨情、监视水位变化和淤地坝运行状况,一旦发生汛情、险情,应第一时间报告行政责任人,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发出避险信号,告知受威胁人员紧急撤离。对下游有村庄、学校等重要设施的中型以上淤地坝,以及库容大于100万方的骨干坝,必须做到一坝一人巡查。

2. 巡查责任人履职要点:1)掌握了解淤地坝基本情况。掌握淤地坝库容、坝型、坝高情况;掌握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情况,了解其联系方式;掌握淤地坝薄弱部位和检查重点,了解淤地坝日常管理维护的重点和要求;掌握放水设施的操作要求,以及预警设施、设备使用方法;了解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以及下游保护集镇、村庄、人口、重要设施情况;(2)开展巡查并及时报告。按照要求开展巡视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出现大坝异常或险情、设施设备故障、库水位快速上涨等情况应加密巡查,并及时报告防汛技术责任人或防汛行政责任人;发现可能引发溃坝或漫坝风险、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下游地区发出警报信息;(3)做好大坝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清理溢洪道阻水障碍物;发现不能排除的故障和问题,及时向防汛技术责任人报告;(4)做好雨水情观测。发现溢洪道过水时,及时报告防汛技术责任人;遭遇洪水、地震及发现工程出现异常等情况及时报告,紧急情况下按照规定发出警报;(5)接受岗位技术培训。防汛巡查责任人应当接受防汛技术责任人的岗位业务指导;参加淤地坝防汛安全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

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要清楚放水设施操作流程。淤地坝卧管孔塞启闭应遵循滞洪排清原则,在平时或者没有来水的情况下所有孔塞应关闭:对蓄水淤地坝,汛前应放空;在发生降雨时孔塞应关闭,降雨产流入库,滞洪后,再由上而下开启卧管孔塞;可根据实际来水情况,同时开启孔塞不多于2台(台高0.4-0.5米)或者3台(台高0.3-0.4米)。

三、切实履行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对淤地坝安全运用负总责,要切实将淤地坝工程备汛防汛纳入防汛责任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淤地坝工程管理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淤地坝运行及管护,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淤地坝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附件:淤地坝2025年度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联系电话:0379-61277358

电子信箱:ybjksl@163.com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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