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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招租公告

2025-06-25 17:01 332

受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现将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部分用地对外公开招租。           

一、拟招租基本情况

项目地块位于光武街道石罢社区新村以东、庞村镇大庄社区以西、堤顶路以南、洛偃快速通道以北,面积约273.833亩。

二、招租业态

仅限用于农业设施建设。

三、招租对象

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

四、租赁期限

15年(以实际签订为准)。

五、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

以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的参考价为起租价。租金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后按年支付,具体支付时间节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报名方法

拟参加竞租方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报名地点报名(拟参加竞租者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并提交以下资料和保证金:

1.竞租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资信证明、保证金转账证明材料。自然人报名需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征信证明、以及保证金转账证明材料

2.竞租方应以转账方式缴纳竞租保证金100元(转账账户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开户行: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村支行;账号:66710011******0919),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时,需同时提交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方案租金报价等相关材料,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竞租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现场勘查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变化和后果,相关质疑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查看,确认了租赁面积、项目环境情况并认可现状及租赁要求,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资料用档案袋封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七、竞租方的确定

本次公开招租,报名结束以后,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生态环境局伊滨分局、水利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涉及镇办等组成联合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将根据该项目方案综合打分,最终根据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特别提示

1.竞租方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2.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租金。若未按时签订合同及足额支付租金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025626日至202572(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周六周日,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先        电话 0379-6127789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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