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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洛高质量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07-11 10:50 956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洛高质量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洛政办〔2025〕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洛高质量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7月5日        


洛阳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洛高质量就业创业若干措施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加快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的主力军。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特别是驻洛高校毕业生留洛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结合洛阳实际,提出以下措施,力争5年内,新吸引7万名高校毕业生留洛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留洛率达到30%左右。

一、优化人才培养

(一)创新高校教学模式。一是驻洛高校要根据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专业布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控制限制新增专业目录清单,建立健全专业设置预警、退出机制,就业市场需求分析会商机制,健全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调度、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协同、重点产业链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对接服务等工作机制。二是对标国家战略与全市重点产业需求,重塑传统专业、科学设置专业,构建“学术型-学术应用型-应用型”分层培养架构,形成“需求识别+专业重构+人才输送”培养响应机制,健全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闭环。三是支持河南科技大学打造轴承与摩擦学国家级学科平台,洛阳师范学院发展智慧旅游产业技术、文化旅游与黄河文明传承创新等学科,洛阳理工学院打造碳储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等优势学科,推动其他院校根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增设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紧缺专业,淘汰低效专业。四是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就业状况不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五是围绕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领域,加强校企对接与信息共享,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在驻洛高校全面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每年新增“双证”毕业生1.2万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驻洛高校

(二)健全产教融合机制。一是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链的相关企业持续深化与相关高校特别是驻洛高校校企合作,联合开展“定单班”“现代学徒制”等培养项目,实施“订单式”人才输送专项计划。二是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平台经济企业与高校共同推行课程置换与双导师制,创新“多主体”育人模式,探索企业、学校和学生三方约束更加有效、联系更加紧密、合作更加稳定的产业学院建设模式。三是支持河南科技大学与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联合建设智能装备制造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支持洛阳师范学院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建设绿色化工材料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支持洛阳理工学院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洛阳)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研究院联合建设机器人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支持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与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联合建设轴承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及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支持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与文旅集团、景区、各县区建设校企合作实训基地,为洛阳沉浸式文旅产业培养专业人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驻洛高校

(三)加强职业认知教育。一是驻洛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课程和内容,提升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从入校开始引导学生建立科学职业认知,构建全景生涯教育,深化“专业+就业”双课程育人模式,分年级推进职业认知、行业研学和职场教育。二是驻洛高校要丰富校园就业育人文化,邀请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及优秀校友等进校园,介绍洛阳本土企业相关专业状况及人才需求状况,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发展趋势、从业特点和职业前景,从国家战略需要、洛阳发展建设和个人实际出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做好职业规划,理性务实选择职业和岗位。加强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交流融合,增强毕业生对专业和职业发展趋势的认知。开展“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活动,选树毕业生就业先进典型,激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三是搭建实践竞技平台,举办“职业规划大赛”,邀请企业高管与职业导师现场点评,以赛促学强认识,提升高校毕业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的本领能力。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推进个性化求职心理疏导。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驻洛高校

二、拓展就业岗位

(四)大力挖掘市场化岗位。一是引导企业树立科学用人导向和正确人才观,按照岗位需求合理确定学历层次等条件,结合驻洛高校专业设置、学校特点和企业发展需求与岗位实际,尽可能扩大招录驻洛高校大学生的频次与规模,适度调整用人门槛。二是综合运用扩岗补助、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各类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激励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就业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和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三是驻洛高校要认真落实访企拓岗要求,调动全员力量,每季度组织高校人社专员、就业工作人员对接“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书记校长+人社及教育局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拓展市场化岗位规模。大力实施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行业促就业行动,每年开发优质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民营经济发展局,驻洛高校

(五)稳定公共岗位规模。一是盘活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资源,每年根据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务员编制情况,面向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内的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招录,6月底前完成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推动高校、中小学等教育类事业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向高校毕业生倾斜,每年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岗位2000个左右。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万名大学生助企服务计划、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科研助理和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等基层服务项目,每年提供就业岗位1500个左右。二是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开发国有企业助理等岗位,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每年提供就业岗位500个左右。三是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招录高校毕业生时间安排,为高校毕业生求职预留充足时间。驻洛高校要密切关注国家、省级和地方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工作,及时向毕业生推送有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能力培训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社会工作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营经济发展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团市委,驻洛高校

(六)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一是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创意经济、文旅文创和家政服务等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具备中腰部人才优势的产业,鼓励发展营销推广、数据标注、呼叫服务、内容审核等人力资本密集型环节,通过完善产业生态、加强人才培养等举措,推动产业蓬勃发展,有效增加就业岗位数量。二是驻洛高校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三是支持跨境电商、移动出行、直播电商和电竞娱乐等新兴业态发展,实施洛YOUNG小店扶持计划,挖掘培育一批“小而美”“小而潮”“小而新”主理人小店、特色小店,通过发放定向消费券等政策支持拓展新业态就业岗位,全市每年提供各类灵活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四是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五是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为学期性顶岗实习学生(含在校实习生)、临时务工的学生和大学生基层专干提供职业伤害保障,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民营经济发展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驻洛高校

三、强化就业服务

(七)全面提升求职能力。一是驻洛高校要运用智能化手段将就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围绕职业测评、面试实训、生涯规划三大模块开展专题培训。引导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和洛阳理工学院等高校开发“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应用技术”“数字经济运营”等微专业培训项目,构建“理论+实操+认证”三位一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二是加强求职能力实训师队伍建设,组织师资培训班,开办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全面推行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求职能力实训营,将在校大学生特别是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纳入实训范围。三是引导高校毕业生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组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开展“青春筑梦”求职实训活动,设置简历工坊、面试陪练、AI面试模拟等特色课程,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求职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驻洛高校,市人才集团

(八)完善实习见习制度。一是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及高校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人力资源机构与各高校及我市重点产业领军企业合作建设实习基地,建立“校企双元”实习机制,驻洛高校要将就业实习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统筹组织就业实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确保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至少开展1次就业实习实践活动。二是健全就业见习岗位动态发布制度,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岗位,每年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7000个,吸纳就业见习人员不少于2000人。三是落实“见习+就业”衔接机制,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吸纳见习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驻洛高校,市人才集团

(九)组织系列招聘活动。一是建设市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建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入更多职业中介和猎头公司,搭建好“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创业人才、求职青年、用人单位需求,每年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5万家(次)以上,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5000人以上。二是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作用,每年开展“才聚河洛”“人才夜市”等专业化、行业性、分区域招聘活动,实现“线上云聘会+线下双选会”双渠道发力。每年春秋两季举办先进制造业、大数据产业、文旅产业等行业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三是打造“洛阳有您更精彩”引才品牌,持续深耕与我市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契合度较高的东北、西北和西南等地区高校,赴省外高校开展“引才巡回行”系列活动。四是各县区定期统计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通过数字化方式做好统一归集,建立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依托短视频、就业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和信息推送,全面提升就业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市委,驻洛高校,洛龙区人民政府,市人才集团

(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一是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活动。二是制作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一图读懂”“就业政策口袋书”等简单明了的“政策大礼包”,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精准推送。三是积极探索与驻洛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联合开展的招聘活动,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四是充分发挥职业指导师、就业创业领域专家、人力资源经理等专业力量作用,开展多元化交流指导,每年组织不少于50场沙龙对话、求职讲堂、就业咨询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团市委,驻洛高校,市人才集团

(十一)实施就业困难帮扶活动。一是紧盯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和洛阳理工学院等毕业生数量多、就业工作任务重的驻洛高校,开展人社局长、教育局长结对帮扶活动,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二是市县联动对洛阳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综合运用求职登记、走访摸排等方式,开展“1131”实名制跟踪服务(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每年服务不少于1万人次。对驻洛高校中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明确专人结对帮扶,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援助服务,离校前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三是引导和鼓励困难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征兵入伍或自主创业。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引导其优先参加“宏志助航计划”。四是驻洛高校要根据“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下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名单(困难毕业生名单),及时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明确职责分工,开展“一对一”帮扶,为困难毕业生提供稳定性高的就业或实习岗位。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青年就业驿站等现有资源,为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就业“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驻洛高校,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创业扶持

(十二)落实创业政策。对首次在洛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洛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按规定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年度大学生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创业培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和EYB(扩大你的企业)四大课程体系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业实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各1次,对开展创业培训的机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每年开展驻洛高校大学生创业培训5000人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洛高校

(十四)提升创业服务。一是推进“大学生创业一件事”,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强化数据共享支撑,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二是驻洛高校要充分发挥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带动作用,组织创业沙龙、校友说创业等活动,提供创业辅导、项目孵化、成果转化等服务,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激励更多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加强融资支持,遴选有资金需求、带动就业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定期组织“银企面对面”“金融助创直通车”等银企对接交流活动,搭建常态化融资对接平台。用好用活人才基金、数字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开发“人才贷”“成长贷”等金融产品,通过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信用贷资金池,完善“天使投资+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政策,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青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培育力度,鼓励各类创业孵化空间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免费开放,每年提供创业工位2000个以上。三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紧密结合,引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路线图。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利用现有创业专家志愿团等组织,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咨询、信息、个性化辅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办)、科技局,驻洛高校

(十五)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一是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各县区产业发展等领域岗位人才需求和趋势分析,协调金融机构出台支持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二是统筹优化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好现有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专员的就业服务指导作用,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政策宣传推介等服务。三是常态化开展高素质农民交流活动,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提供有益借鉴,吸引更多有志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旅游、物流服务、农产品种植加工、特色养殖等现代农业服务领域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和现代三农发展。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办)、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营造良好环境

(十六)提升青年友好城市调性。一是针对驻洛高校特点,加强支持政策研究,优先解决高校毕业生关心的住房、婚恋等问题。落实《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优秀青年人才申领“河洛英才卡”,享受文旅、出行等优惠权益。二是支持人力资源机构与县区合作,加快建设、改造、运营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消费的小户型青年公寓和交通便利、硬件设施优良的青年驿站,满足高校毕业生生活需求。引进7个国家级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投资30亿元建成现代化高中7所,邻里中心、社区体育公园实现城区全覆盖。三是积极发挥团市委、人力资源机构与各高校共青团和大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开展“青年河洛行”大学生体验活动及“向基层报到”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产业感知、岗位认知。四是拍摄青年喜闻乐见的洛阳民俗生活和产业就业宣传片,通过抖音、小红书等平台精准推送,在大学生经常出入的校园、商业街、小吃街等强化宣传,提质升级青年友好特色街区、社区、景区、居住区等,营造更加时尚、年轻、潮流化的社交场景,打造暖心留人环境,不断增强大学生对洛阳的向往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才集团

(十七)规范招聘信息发布管理。一是依托洛阳市智慧城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二是指导企业规范设置招聘条件,严禁发布包含性别、民族、地域等歧视性内容的信息,杜绝虚假薪资承诺、欺诈性岗位描述等非法信息传播,全面清理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款。三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信息审核,避免不合理不真实招聘信息。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宣传,综合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制作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人才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双选会等招聘活动清单。二是全年开展不少于1万人次参加“走读洛城”“爱上洛阳·留在洛阳”等系列活动,围绕乡村振兴、文化遗产保护、生态文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城市提质等专题及大学毕业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沉浸式实践活动和针对性宣传。三是开展就业创业典型宣传,积极选树服务重大战略、扎根城乡基层、偏远地区等青年就业创业典型,组织好“我在洛阳挺好的”“最美高校毕业生”“平凡岗位精彩人生”等人物事迹宣传,营造良好创业舆论氛围,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建设与洛阳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拖欠薪资等用工乱象。二是用好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权益。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定期发布传销、借贷、“黑职介”、求职诈骗等风险提示,结合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特点,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三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新媒体平台推送等方式,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防骗知识,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加强就业质量监测。一是驻洛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实现去向落实一人、登记一人、上报一人。二是依托驻洛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楼宇商圈物业、社区零工驿站等场所,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监测网络,强化督促检查和数据监测,滚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及时更新毕业生留洛意向、求职方向、专业就业率、工作去向和岗位变动等数据信息,实时将登记信息同步转换为就业进展监测数据。三是推动各部门大数据比对分析,线上线下持续监测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及时了解和回应毕业生合理诉求。鼓励各类专业机构与驻洛高校合作定期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和评价,为高校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驻洛高校,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特别是驻洛高校毕业生留洛高质量就业创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市政府成立由张玉杰市长任召集人、王国辉副市长任副召集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班,上述责任单位为专班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大学生留洛就业创业工作的统筹,强化协调与调度,深入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出现的各类问题,定期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调整完善工作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洛高质量就业创业。


    政策解读: https://www.hnlykfq.gov.cn/zhengcejiedu/21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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