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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25〕41号

2025-09-12 10:30 8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25〕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9月3日                 

洛阳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契机,加快推进我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托育服务的重要指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聚焦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三大目标,通过实施“多元供给扩容增量、普惠托育减负提效、创新服务强基提质”三大核心工程,打造中原特色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标杆,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末,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5.4个,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240个,其中普惠托位占总托位数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建设任务

(一)多元供给扩容增量工程

强化托育供给端建设,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托育服务建设,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构建以普惠为主导的托位供给体系,打造洛阳特色托育名片。

1. 支持社区嵌入式托育。加快推进社区嵌入式托育载体服务升级,加快完善“15分钟托育服务圈”,利用邻里中心、乡里中心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契机,升级改造托育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运营管理,完成一批邻里中心(乡里中心)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县区人民政府、伊滨区管理委员会。以下各项任务中,各县区人民政府、伊滨区管理委员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单独列出)

2. 支持国有资本办托。支持国有企业挖掘盘活存量资源,结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打造满足不同服务需求的托育场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化运营经验,形成国企办托标准化模式和自主品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3. 支持用人单位办托。支持用人单位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医疗机构,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

4. 支持幼儿园办托。持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户籍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展托育服务,增加托班供给,2025年底实现市域内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普惠托育减负提效工程

以创新托育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以托育机构减负提效为抓手,完善我市托育管理体系,优化托育营商环境,做好托育服务领域政策指引,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实施。

5. 完善普惠托育机构定价标准。按照国家、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相关规定,以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明确普惠托育机构范围,分类制定收费管理方式,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6. 开展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硬件设施、人员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面向全市托育机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机构不断提高托育服务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促进托育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7. 优化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支持政策。全面落实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原则,采取租金减免等普惠性措施,支持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 提高托育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为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购买安全责任险,配备必备的防卫器械、安全设施设备、急救物资等物资,督促落实安全制度和培训、演练等工作,全面提升机构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创新服务强基提质工程

以人才培养为突破口,打造中原地区人才培养基地;以智慧化应用为风向标,推进托育数字治理焕新升级;依托我市现有资源优势,创新探索幼有所托、幼有所育新路径,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需求。

9.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洛阳高等院校资源,共同打造以托育服务为特色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提升托育服务行业和托幼一体化教学质量和整体水平。依托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引进托育高水平人才,开展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和职业等级认定,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洛阳师范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10.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通过一系列技能竞赛,提高托育从业人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以竞赛活动选拔、培养行业优秀骨干,推进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

11. 发挥医育结合作用。积极探索实施“医育结合”新方式,鼓励医疗机构带头开办托育机构,示范开展托育服务工作。推动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为婴幼儿提供专业的医育结合服务,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 市、县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加快建设完成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实现实体运营;完善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开展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指导县区依托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至少开办1所公立普惠托育机构,实现规范运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3. 建设托育智慧平台。加快建设我市智慧托育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实现全市托育机构0—3岁婴幼儿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托育服务工作指挥部职能,围绕托育服务扩供给、降价格、提质量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督导相关部门及县区推动落实托育服务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托育服务有关重大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清单管理、定期会商、督导指导等制度规定,建立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绩效督导。市托育服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各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工作指导,严格把关资金使用规范,持续督促资金拨付进度,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确保安全有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公交地铁广告、户外大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托育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托育服务的知晓度,引导群众转变传统养育观念,为托育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在现有各级各类托育机构发展基础上,通过统一标识、规范运营、加强宣传,打造洛阳特色托育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洛阳托育的知晓率、满意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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