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等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25〕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企业便利迁移改革攻坚工作方案》《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攻坚工作方案》《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工作方案》《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工作方案》《物流降本增效攻坚工作方案》《融资信用服务一体化建设攻坚工作方案》《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攻坚工作方案》《“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工作方案》《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攻坚事项牵头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任务实施,各县区要细化工作举措,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攻坚方案实施。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调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强化任务落实。要健全日常联络、情况汇总、信息通报、会商沟通等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攻坚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向市发改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重点攻坚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对重点攻坚事项的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良好氛围。
2025年9月23日
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工作方案
为清理整治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通报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违规案例,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全面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清理整治重点
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各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主要包括:
(一)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
(二)审批依据法律效力不足;
(三)行业壁垒造成准入规则不平等;
(四)政府监管能力不足不敢进行审批;
(五)违规扩大审批范围、变更或增设审批条件;
(六)审批权下放形成区域间市场壁垒;
(七)对外地企业设置准入限制;
(八)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要求,违规设置外资企业准入限制;
(九)因新业态新领域监管空白导致政府在土地、规划、消防等要素保障环节不作为、不予审批或者推诿审批职责;
(十)准入要求设置矛盾,互为前置条件;
(十一)告知承诺制审批要求不清晰不透明加大经营风险;
(十二)准入标准过高、审批流程过长;
(十三)无故拖延审批或已经获得审批但政府拒绝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四)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类似的违规情况;
(十五)其他违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情形。
三、具体举措
(一)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涉市场准入相关规定文件,组织市级涉市场准入相关部门,对本部门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牵头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逐条对照所依据的上位法,对违规增设准入事项或条件、违规扩大准入范围等情况,一律纠正;对既无上位法依据,又无相应法定程序设立的市场准入规定,一律废止。按照下管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推动各县区同步开展相关工作,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拟清理文件台账。对拟修改或废止的文件,按照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依据“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开展文件修定废止工作。
(二)开展市场准入壁垒线索征集。多渠道征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求、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等各类问题线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发布《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公告》,畅通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信访渠道,明确信访件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访途径。下沉线索征集渠道,推动各县区公开征集辖区内问题线索。
(三)扎实推动核实整改。对各县区公开征集、自查自纠、上级转办等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归口建立全市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核实整改情况表,明确责任单位、联系人,分级开展线索核实整改,每月25日前各县区将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核实整改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建立重点难点问题督办、通报、约谈制度,加快推进问题线索整改,不定期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四)强化媒体监督。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工作全程向社会公开,邀请洛阳日报社全程参与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建立线索共享、案例同查、典型共报、经验同推工作机制。征集的问题线索及核实整改情况,实时向洛阳日报社等媒体同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四、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任务落实,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为期半年,集中清理整治结束后,常态化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核实、整改、清理等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机制、典型案例转发与对标整改机制、国家通报案例应急处理机制、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和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及典型案例排查报送工作。
企业便利迁移改革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迁移,结合洛阳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优化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破除经营主体迁移障碍,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流程、拓渠道,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升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便利化水平,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具体举措
(一)拓展企业迁移登记事项。将企业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更登记、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等涉企事项纳入迁移登记环节一并办理,压减办理材料,实现企业迁移登记所有事项全流程“一表填报”“一网通办”。
(二)简化企业迁移登记办理环节。将企业向登记机关提出的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更登记整合办理,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办理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能够通过网络调阅电子登记档案的,可以先行办理变更登记,再移交纸质登记档案。
(三)压缩办结时间,实现即批即迁。企业申请迁移变更登记的,拟迁入登记机关在2个小时内予以确认是否准予迁入,并自动生成《准予迁入调档函》,即时推送至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在收到相关待办事项后,在2小时内为企业办理变更登记业务,实现迁移登记即办即批、即批即迁。
(四)加强档案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登记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登记档案数据迁移效率,对线下窗口办理的登记注册业务在1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档案整理、封装并完成邮寄工作,确保企业档案信息完整、准确,做到企业一次不跑。
三、保障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业务指导和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实操技能。加强改革举措宣传、解读,切实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让更多企业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
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提速增效,持续提高社保服务便捷度,结合全省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社保数据治理,2025年年底前打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堵点,加强社保跨省跨区域交流合作,实现社保关系“归得顺、算得准、转得快”目标,为跨区域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二、具体举措
(一)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依托优化后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保关系转移经办流程,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 同一编码”,2025年底实现重复缴费账户转入由“先转后清”变为“转清同步”“一站式”办结,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由“多人多岗分设办理”变为“一人一岗集中办理”。2025年10月底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总对总”转移整体接收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强化参保数据治理,规范参保信息,优化系统账户合并功能,实现参保信息“一人、多险种、一编号”。
(二)打通转移接续经办堵点。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严格落实联网办理转移接续业务时限要求,做到“日办、周核、月清”、业务办理“零超期”。2025年9月底前,建立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定期调度机制,对各县区存量业务、审核进度、超期数量、办理时长等数据进行定期通报,对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跨省转移政策要求,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跨省转入基金到账信息推送时效。2025年9月底前建立核查台账、提高转出效率,统一人员参保信息基础数据项,落实省际参保缴费、视同年限认定等有关问题联动处理机制,减少跨省转移接续经办环节。
(三)开展社保服务跨省合作。按照省中心与合作省份签订的框架协议,抓好工作落实。依托省中心与合作省份参保数据、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数据的跨省共享,在做好保密、控制数据使用范围的基础上,做好对共享数据的应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2025年年底前设立社保跨省网络服务专区和社保服务大厅跨省服务专窗,落实好部分低风险高频业务“跨省办理”、高风险业务“跨省受理”。按照省中心制定的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清单,落实好具备条件的事项区域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提升社保卡业务全省通办和异地激活便捷性。在省厅的统一指导下,提供线上社保卡密码重置修改服务,更新全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社会保障卡读写动态库 ,进一步提升社保卡业务全省通办和异地激活便捷性。
三、保障措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推进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攻坚任务落实。市、县两级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重点工作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加快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市场体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衔接全省“一网通办”建设,提升平台互联互通水平和交易便利化程度,2025年年底前顺利完成全市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对接联通、市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常态化开展和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面应用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促进要素资源公开高效配置,营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阳光透明、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具体举措
(一)积极衔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为顺利衔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网通办”,在完成全市市县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一体化的基础上,2025年9月底前启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对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则上不再保留;对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为市级平台分支机构或予以撤并,先行实现本市各交易主体“一门进入、一屏发布、一网受理”。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衔接应用省级电子交易系统,2025年年底前为各类主体提供全省统一的项目入场、信息发布、文件下载、文件递交等电子化交易服务。
(二)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施。全面落实《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优化全市远程异地评标调度,2025年9月底前依据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操作指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调度工作应急管理制度等规范,不断优化提升全市远程异地评标调度能力,推动全省评标专家、交易场所、交易系统等资源跨区域联动。大力推进应用跨省域协作、专家共享。
(三)全面实现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全面实现我市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功能,推动交易系统对接3个以上数字证书应用程序(APP)和30个以上移动数字证书及印章,实现全国各地经营主体通过移动扫码方式即可跨区域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四)全面推进“评定分离”改革。按照《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规范推动“评定分离”改革工作,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配套设施改造,改变由评标专家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做法,把定标决策责任交由招标单位,通过“评定分离”压实招标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评标公正性。
(五)增强交易系统支撑功能。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创新,持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功能,推动“机器管招标”,提升分散评标、“暗标”评审支撑功能,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优化自动归档功能,确保交易全程可复盘,打造“阳光透明、公平高效”的招投标环境。
三、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攻坚任务落实,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和跟踪监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引导和复制推广力度,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全部检查检验项目互认,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30项,积极扩大参与互认医疗机构数量,结合省卫生健康工作进展,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地区、跨医院、跨时空调取,支持保障医疗机构高效开展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完善落实工作制度。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医检互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对平台建设的条件和时限做出明确要求,为互认工作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并严格落实各级政策方案。
(二)有序增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综合考虑全市疾病谱变化、当前检查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等因素,严格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有序遴选新增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对疾病诊断治疗短期影响不大、适宜推广的项目纳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三)积极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间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指导医联体各成员单位间和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结合实际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办医院积极参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四)持续完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省、市级医检互认平台功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动态增加平台服务器数量和存储空间,提升互认信息机构间交互、调阅和统计分析速度,满足互认业务和日常管理需求。
(五)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政策。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省、市级医检互认平台推广使用。
(六)加强培训宣传引导。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组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培训,解读相关政策文件,讲解互认标准和操作流程,提高医务人员对互认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意义,引导患者理解和支持互认工作,提升患者对互认工作的认知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定期对医疗机构互认工作进行督导通报,确保政策落实。通过互认平台信息反馈和数据分析,评估互认工作效果,并提出工作要求。针对推进不力的医疗机构,约谈辖区卫生健康委和医院的主管领导,压实责任,一对一查找问题,解决困难,确保工作高效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健委成立医检互认系统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各县区卫健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目标责任。医疗机构是医检互认系统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使用者,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统一标准质量控制。制定完善我市检查检验项目质量评价指标、质量管理范围,组织专家制定统一的检验项目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不同医疗机构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实施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措施,加强检查检验的质量控制,提高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水平。确保检查检验结果合规达标。
(三)加强检查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互认工作进行督导通报,确保政策落实。通过互认平台信息反馈和数据分析,评估互认工作效果,并提出工作要求。针对推进不力的医疗机构,约谈辖区卫生健康委和医院的主管领导,压实责任,一对一查找问题,解决困难,确保工作高效落实。
(四)医保政策的落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会同市医保局指导各级医保部门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得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由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DRG/DIP支付标准。
物流降本增效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全市社会物流成本实质性下降,实现物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社会物流总额接近2万亿、保持全省前列,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物流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循环枢纽、打造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支点的战略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二、具体举措
(一)建强物流枢纽设施网络。系统推进“两枢纽一基地”建设和功能提升,推动华晟大宗商品物流园二期、汝阳智慧冷链物流园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津港物流园、中通物流园建设进度。积极创建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和省级枢纽经济先行区。实施“快递进村”提升行动,打造“一站式”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180个,新增客货邮融合线路14条。
(二)深入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开工建设嵩汝、洛嵩、嵩内高速,确保郑洛高速洛阳境主线完工,济新、沁伊高速建成通车,提升车辆通行效率。稳定运行中欧、中亚等国际货运班列和青岛、宁波等铁海联运班列。
(三)做强做优专业物流。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提高物流设施带动产业布局能力,加快推动孟津化工物流园危化车辆停放区建设进度、高标准谋划伊滨新能源物流园。大力发展高品质冷链物流,围绕优势农产品,加快推动洛阳鑫赟通冷链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
(四)提升智能化绿色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国家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城市建设,打造洛阳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无人车在铝产业、快递行业等领域创新应用。推动新一轮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落实购置补贴政策,扩大新能源物流车应用范围,完善充换电设施网络。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物流行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力争全年新增2家左右3A级以上物流企业。
三、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交通、商务、邮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组织开展阶段性效果评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融资信用服务一体化建设攻坚工作方案
为统筹洛阳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洛e融)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统一、精准、高效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构建提升上接河南省、下覆盖县区的市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2025年全年线上线下累计放款超过360亿元。强化信用大数据应用,全面推广“信易贷”融资模式,助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运行。鼓励推动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优化金融服务、防控金融风险,集聚基金、证券、担保、资产管理、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资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融资服务。
二、具体举措
(一)加快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统一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数据、服务、共享接口、网络安全等标准规范,规范信息共享、授权查询等内容,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每月进行数据上报,实时进行企业授权书推送查询企业授权政务数据信息,接入河南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构建形成上下联通、贯通行业领域的全市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二)优化模型完善信用评价。优化小微企业及涉农主体信用评价模型,多维度综合评估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精准融资主体画像,形成信用评价报告,帮助金融机构有效分析客户信用情况,为金融机构精准授信提供参考,搭建起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互信的“桥梁”。
(三)创新产品丰富金融供给。逐步将平台打造为全市融资需求的总入口和信用信息的总出口,满足企业直接、间接融资需求。聚焦我市优势产业链群,重点打造装备制造、科技创新、文旅融合等特色金融专区,深化惠企、惠农信用服务模式,联合金融机构推出细分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保险、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等机构入驻洛e融平台,探索建立“股贷债保”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项目融资对接服务,推动资金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四)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依托《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5年版),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2025年年底前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总量突破5亿条,进一步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质量、扩大覆盖面。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有序推进与更多金融机构、地方融资服务平台等签订数据共享协议,围绕各地、各部门业务需求,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合规流通途径。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等机制,督促平台建设运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共享、授权查询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市政府办(金融)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融资信用服务一体化建设攻坚任务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评价,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各配合部门对本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予以适当支持,鼓励有关部门制定支持信用融资的激励政策,对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激励。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经营主体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知晓率、使用率。
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更加准确反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相关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2025年底前完成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和对比分析,研判产业活动单位按活动发生地统计对当地经济的影响,研究提出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修订建议,探索辖区内跨市、跨县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纳统办法。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名录信息(2025年9月底前)。梳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信息,组织达规未纳统的法人单位和符合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依规纳统。
(二)开展市、县两级测算(2025年9月底前)。在五经普资料开发应用平台定制测算表,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分别采用“法人在地”原则和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原则,市县两级对辖区内相关行业的单位数、营业收入、从业人数、资产总计等指标分别开展测算,完成相关数据测算和分析比对。
(三)开展调查调研(2025年9月底前)。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建筑业重点领域,组织被选取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开展产业活动单位纳统条件问卷调研。实地调研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工作现状,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存在的困难问题,实地了解基层的统计改革诉求。
(四)形成建议报告(2025年11月底前)。根据试算结果和调研情况,分析研判产业活动单位占当地经济的比重和按活动发生地统计对当地经济的影响;研究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思路,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研究经营主体的界定和辨识方法,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的起报标准、报表内容和报表频率;研究省域内跨区域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纳统办法,提出相关建议,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测算结果。
三、保障措施
市统计局负责统筹推进洛阳市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攻坚任务落实,建立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算任务。一要结合试算任务,针对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等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重点难点问题,明确研究方向,把握时间节点,督促工作落实。二要加强试算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适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专业加强调研,组织开展经验总结和意见归集。三要突出研究重点,按照省局方案要求,重点研究达规的跨区域分支机构纳统标准和条件,着重研究建筑业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有关问题。四要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相应的原则、口径、范围开展数据测算,保证测算结果真实准确、一致可比。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工作方案
为最大限度降低入企行政检查频次,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以“一业一查”模式开展,完善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2025年年底前编制各级“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形成以行业分类为基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支撑的“一业一查”监管模式,有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二、具体举措
(一)编制“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依托全市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系统,市司法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有关部门梳理编制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统一清单制式标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2025年9月底前完成。基于共同监管对象,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市有关部门梳理编制全市统一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编制县级清单,市、县两级清单分别于2025年9月底、10月底前编制完成。
(二)建立统一监管对象名录库。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平台,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并动态更新调整,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实施“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规范、“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等,建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体系,2025年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任务落实,依托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强化协作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市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市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牵头“一业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建立规范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联合监管能力。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进展成效,提高经营主体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维护市场良好运行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执法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更严格的执法标准、更公正的工作举措、更透明的监管方式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范提升。到2025年年底,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不断优化,社会公信力、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举措
(一)制定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落实《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梳理编制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避免出现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和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从源头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对行政处罚的裁量范围、幅度等进行细化、量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有效解决“一刀切”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监督,紧盯四类问题:一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二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三是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四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严禁“吃拿卡要、以罚代收,趋利执法”“态度恶劣、训斥威胁”“接受案件当事人或相关利益人安排的吃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索要或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其他支付凭证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行为。
(四)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实施市场监管领域“数字+执法”三年行动,加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系统推广应用,推动案件办理全过程可溯、全环节管理、全流程监督,进一步约束执法权力、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发布服务型执法优秀典型案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在司法部门指导下,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攻坚任务落实,配合当地司法部门,指导督促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跟踪问效和支撑保障力度,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引导,总结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