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4〕58号)及《洛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洛政办〔202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推进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豫政办〔2024〕58号和洛政办〔2025〕6号文件精神,将消防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重点行业火灾形势特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及各行业消防安全指南、火灾风险防范指南、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作为学习重点。要通过强化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厘清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包保联系工作精准高效。
二、全面组织实施,压实包保责任。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豫政办〔2024〕58号、洛政办〔2025〕6号文件及《洛阳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要求,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消防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包保联系工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消安委办”)将对分包联系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并适时组织调度培训。若分包联系人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责任单位须于调整后3日内书面报区消安委办备案。
三、加强信息录入,确保数据准确。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包保联系信息录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关键性任务来抓,认真会商研判,明确专人负责包保联系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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