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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土地日国土征迁政策解析

2015-06-19 14:55 7950

2012年3月,我区城市规划区实施“双千斤”惠民政策以来,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随着城乡一体化区建设项目的相继实施,涉迁群众逐步增多,今年,我区将“双千斤”惠民政策调整为适用于全区涉迁群众和集体。

一、什么是“双千斤”惠民政策?

按照自愿的原则,被征地农户和集体领取各类征迁补偿款后(包括土地补偿款、附属物补偿款和各项征迁奖励款),可将其存入区建投公司,建投公司每年按每亩“双千斤”粮食(小麦1000斤、玉米1000斤)的标准,以货币形式(小麦、玉米价格以洛阳市粮食主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12月5日前10日市场平均价为准)支付给农户。

二、如何办理“双千斤”粮款?

1、定向出借办理流程:经所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政策享受的审核——出具伊滨区“双千斤”惠民政策准予定向出借证明--持此证明和办理人身份证到定向承借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他指定地点办理出借手续--签订《定向借款合同》,按本政策和合同约定领取“资金有偿使用费”,即:“双千斤”粮款。

2、取回出借款办理流程:持定向出借相关凭证经所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对取回款项条件进行审核——出具伊滨区“双千斤”惠民政策准予取回出借款证明——报所属镇政府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区建投公司据实核算——按本政策和合同约定,扣缴未到期部分“双千斤”粮款(确定取款之日到12月31日)后剩余的出借款本金退还给取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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