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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办加大监管力度 做好在建水利工程扬尘防治工作

2016-09-07 16:20 5442

区农办加大监管力度

做好在建水利工程扬尘防治工作

区农办积极落实《河南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做好在建水利工程扬尘防治工作。一是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二是开工后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场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场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三是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配制沙浆。

洛阳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的伊河东湖、洛河东湖以及伊洛连通工程3标段、4标段工程,是省督察组的重点督察项目,对这些施工现场出现的黄土裸露、未采取湿法作业、未建车辆冲洗装置等问题,区农办责成限时整改。目前,各施工现场裸露的黄土已全部进行覆盖,坚持做到湿法作业,共浇筑3个洗车平台,并在现场添置洒水车及洗车装置。同时,区农办要求项目所在地佃庄镇政府及业主单位洛阳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做好项目监管,一天一检查,切实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伊滨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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