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工资薪酬管理、考核、人事档案审核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就业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开发与管理。
(三)负责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项目申报、活动组织等。
(四)负责辖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基层公共就业保障平台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区劳动用工、劳动监察、治欠保支、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等工作。
核定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管理科、就业促进科、劳动监察科(劳动执法大队)。
2022-03-04 16:15 11038 大 中 小
(一)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工资薪酬管理、考核、人事档案审核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就业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开发与管理。
(三)负责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项目申报、活动组织等。
(四)负责辖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基层公共就业保障平台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区劳动用工、劳动监察、治欠保支、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等工作。
核定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管理科、就业促进科、劳动监察科(劳动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