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涉农补贴的情况说明
2021年,伊滨区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共涉及补贴金额1569万元,发放程序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以镇为单位按《清册》的完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镇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组织编印全区《清册》,送区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农机购置补贴,因工作需要,我区和偃师区协商,全区农户的农机购置补贴由偃师区农业农村局代办代发(2021年农机代管协议附后)。
新型职业培育补贴2021年度我区不涉及。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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