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二)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三)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监管和保护运用,负责价格监管。
(四)负责全区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
核定科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法制市场科、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特种设备监管科、经检队、食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
2022-03-04 16:15 20004 大 中 小
(一)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二)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三)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监管和保护运用,负责价格监管。
(四)负责全区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
核定科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法制市场科、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特种设备监管科、经检队、食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