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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对部分药店超市进行暗访!

2021-08-09 09:26 9391

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关停?辖区药店是否严格落实““三个一””防护措施?超市冷链是否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8月5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带队到李村镇、诸葛镇部分药店、生活超市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暗访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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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督查,共暗访了李村镇佰大超市,诸葛镇大张超市、好一生大药房等10余家超市、药店。检查中,绝大多数超市、药店均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一米线、戴口罩、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各生活超市、便利店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暗访组立即要求相关行业对标整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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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药店要设立温馨提示,引导顾客主动配合零售药店的相关管控措施,更加人性化开展购药实名登记等工作。便利店、超市经营者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认真做好体温检测、经营场所清洁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切实将冷链食品安全及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到位,全力以赴、集中精力守好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致全区食品经营单位告知书
 

全区各食品经营单位:


目前全国新冦病毒疫情出现反弹,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形势严峻,截至7月31日18时,全国己出现69个中高风险区,河南郑州发现1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全国已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62例,疫情已扩散至江苏、辽宁、四川、广东、安徽、湖南、北京7省(直辖市)14市,且传播病毒中含有传染性极强的德尔塔变异毒株,疫情防控风险骤升。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暑安排,现将食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把冷链食品关,严格全程追溯。购进冷链食品时必须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追溯管理制度;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


   二、严格防疫消杀和人员防护,做到“一日一清场、一日一消毒、一日一巡查”。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加强对经营场所的清洗消毒,每日早晚两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严格按要求落实本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手套,注意手部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对冻品、外环境、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运输、搬运、销售等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相关环境、食品、人员核酸检测,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第一时间管控处置疫情风险。


   四、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非必须,不离洛”,对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洛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对从非疫情重点地区回洛员工,依据相关规定做好申报等工作,符合规定方可上岗。


   五、严格消费防控,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加工制作程序,从严落实食品经营场所的日常通风消杀和食品储存要求;凡进店顾客必须配戴口罩、查验洛康码或健康码,对未配戴口罩、不出示健康码者禁止进店;要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每测量一个放行一个,做到不漏一人,发现体温异常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告。


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定期对全区食品经营单位常态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依法进行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日    

 



致全区药品经营单位告知书



全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药店:

目前全国新冦病毒疫情出现反弹,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形势严峻,截至7月31日18时,全国己出现69个中高风险区,河南郑州发现1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全国已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62例,疫情已扩散至江苏、辽宁、四川、广东、安徽、湖南、北京7省(直辖市)14市,且传播病毒中含有传染性极强的德尔塔变异毒株,疫情防控风险骤升。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暑安排,现将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药店经营条件,达不到者一律停业整顿。


1、每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消毒每天不少于3次,并如实记录。


2、要加强内部管理,每天营业前对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戴口罩,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对外地返洛员工要按要求落实隔离措施,观察期内未出现异常症状的方可正常上班。有异常的要及时报告,到定点医院接受诊治。


3、做好“三个一”防护措施,凡进入经营场所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洛康码。


二、严格操作规范。进店顾客必须配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查验洛康码或健康码,对未配戴口罩、不出示身份证件者禁止进店;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每测量一个放行一个,做到不漏一人,发现体温异常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告。


三、所有零售药店(含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暂停销售退烧药物,劝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有序就诊,做到不漏不误。同时,继续执行销售抗菌素、抗病毒、感冒药等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购药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拟用药人信息(姓名、有无新冠肺疫区接触史、现居住地详细地址)。药店对拒不实名登记的人员禁止出售抗菌素、抗病毒、感冒药类药品。发现发热病人,积极引导做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上报。凡未落实登记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追究责任。


四、对登记的个人信息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他人透漏和传播,不得挪作他用。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落实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劝导患者规范就诊。


五、做好疫情防治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工作。要展现社会责任,积极组织货源,稳定医药价格,保障市场供应。疫情解除前,对与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杀菌用品、药品等防疫用品实行涨价幅度控制,对违规哄抬价格的将依法查处。


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药店要每天15:00前向所在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报《个人购买抗菌素、抗病毒、感冒类药品相关信息登记表》。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日           

              



      文图 | 雷   静     

 编辑 雷   静

      总编 | 张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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