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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新奥中裕燃气管道有限公司庞村末站新增调压撬燃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2-07-12 16:08 7389

根据《河南新奥中裕燃气管道有限公司庞村末站新增调压撬燃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该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西彭店村庞村末站内,本次扩建主要内容为在庞村末站内新增高压--次高压调压撬、次高压--中压调压撬各一座、附属锅炉3台(1t/h,2用1备),向洛阳市环城次高压、中压输送天然气,设计输气能力120万方/天。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两个禁止”等要求,有效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9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1燃气锅炉限值要求。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控制指标为SO20.0248t/aNOx:0.1256t/a。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运营期,软化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由排污池集中收集不得外排至法定边界以外软化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二级标准后可用于厂区内道路洒水。

3、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经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转运综合利用调压撬过滤工序产生的废滤芯、过滤凝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加臭剂、过滤凝液进入土壤表层。

三、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五、该项目涉及发改、国土、规划、安全、文物保护等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伊滨大队和庞村镇环保所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2年6月27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洛阳市伊滨区隆安大厦   邮编:471934 联系电话:0379-69690811    传  真:0379-6968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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