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管理科。公示期为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8日。
电话:0379-60153889 传真:0379-69680811 通讯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环保局(4719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加工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 |
洛阳万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洛阳市绿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总占地面积14886.3m2,总投资160万元,环保投资50.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土搅拌楼、料场仓库、生产线控制室、办公室等,年产6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雨污分流,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搅拌机和车辆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搅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搅拌楼、砂石料库、输送皮带进行密闭,料库内设置喷淋系统;粉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10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上料、配料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系统粉尘分别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地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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