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管理科。公示期为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日。
电话:0379-60153889 传真:0379-69680811 通讯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环保局(4719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粉末涂料300吨项目 |
伊滨区佃庄镇东大郊村 |
洛阳中彩涂料有限公司 |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
该项目位于伊滨区佃庄镇东大郊村,总占地面积1033.5m2,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项目主要生产车间及仓库等,年产300吨粉末涂料。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拉走肥田。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磨粉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及出料粉尘经集气罩+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磨粉和混料粉尘共用1根排气筒。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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