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洛阳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为中小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托管环境。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现实需求:随着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需求日益增长,校外托管机构数量快速增加,但部分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混乱等问题,亟需规范。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目标定位:通过明确准入标准、规范服务和安全要求,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校外托管行业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三十六条,涵盖以下方面:
总则:明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及部门职责,建立“市级统筹、属地管理”机制。
登记与注销:规定机构注册流程、场所硬件标准及清算要求。
服务规范:细化人员配备、协议签订、收费标准等要求。
安全管理:从意识形态安全、场所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9个维度提出具体标准。
责任与义务:强调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列出15项具体责任。
监督检查:建立“白名单”动态管理、联合检查及投诉举报机制。
责任追究:明确各类违规情形的处罚主体及措施。
三、重点条款解读
(一)机构准入与场所要求。
登记注册:营利性机构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餐饮的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场所标准:禁止设在地下室或工业用房,楼层限高5层(14岁以下学生限3层)。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午休房间人均≥2.5平方米。须安装监控设备,视频保存90天以上。
(二)安全管理核心要求。
意识形态安全:严禁传播有害信息或开展宗教活动。
消防安全:每半年开展1次消防演练,严禁堵塞安全出口。
食品安全:食品留样、原料可追溯,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
人员安全:从业人员需无犯罪记录,持健康证明上岗。
(三)服务与收费规范。
协议签订:需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
人员配备:每20名学生至少配2名工作人员,每增10人加配1人。
(四)监管与退出机制。
白名单制度:由教育部门联合多部门认定并公示合规机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联合检查:市场监管、消防、教育等部门按职责开展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实施要求
机构责任:对照《办法》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场所、人员、管理符合要求。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家长选择建议:优先选择“白名单”内机构,签订正规协议并保留凭证。
社会监督:鼓励公众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反映违规行为。
五、政策亮点
全链条监管:多部门协同管理,覆盖登记、运营、退出各环节。
动态白名单:定期公示合规机构,引导市场良性竞争。
安全底线明确:从建筑、消防到从业人员背景审查,细化风险防控要求。
六、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为洛阳市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有助于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安全成长。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洛阳市教育局
解读人:常玉军
联系方式:0379—63219158
相关链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21363/cid/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