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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4月-2020年7月养殖环 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0-11-19 11:06 8833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2018〕64号)文件要求,结合《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19〕407号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洛财预〔2020〕19号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洛财预〔2020〕383号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农业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洛财预〔2020〕409号)等上级资金下达情况和我区实际,拟将中央、省、市、区补助资金共计40.239万元,对2019年4月-2019年12月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户进行补助,拟将区级补助资金1.698万元对2020年1月-2020年7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户进行补助。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6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17日前以实名电话或者书面反映到伊滨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养殖场户。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3303办公室,电话:60117848。

特此公示。

 

附件:伊滨区2019年4月-2020年7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表

 

                            伊滨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

                                202011月19

伊滨区2019年4月-2020年7月中央、省、市、区级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表(2020.11月公示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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